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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 改改您的公众形象

1998-05-1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王蔚 我有话说

有一张漫画是这样的:一只拳头从墙外粗暴地打入屋内,上写:你买保险吗?这幅画形象地反映了越来越多的保险代理人受到人们的冷遇和拒绝——

有一张漫画是这样的:一只拳头从墙外粗暴地打入屋内,上写:你买保险吗?这幅画形象地反映了作为保险业公众形象的保险代理人,正在日益遭到公众的冷遇和拒绝,有的小区甚至挂有这样的标牌:“保险推销员谢绝入内”。在人们心目中,保险代理人的工作方式似乎就是敲门推销或路边摆桌子。保险代理人的形象为何如此不佳?民革北京市委近日对北京保险业进行的为时6个月的调查表明,根源还是在于保险代理人的素质不高。

首先是业务素质偏低。据调查,北京市保险从业人员约35000人,其中保险代理人和营销员达31000人左右。他们文化程度与北京市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总体水平偏低,大专以上学历者只占总人数的30%—40%。有一家保险公司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的业务员仅占该公司人员总数的8%。因公司急于拓展业务,便降低了录取标准,加之资格证书考试的间隔时间较长,造成了许多人无证上岗;同时,代理人淘汰率高,队伍不稳定,许多人未等拿到证,便又匆匆离岗了。有位给代理人讲课的律师说,这支队伍中,相当一部分人的相关法律知识十分贫乏。而就在保险业缺少高素质从业人员的同时,几所大学的保险系却因毕业生分配难,要合并到金融系,必修课也将改为选修课。为此,几位北京市政协委员们呼吁:为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素质,从长远观点看,应保留保险专业!

其次是思想素质低。一些公司对代理人的考核标准只看“业绩”,致使代理人为拉来保费可以不择手段,如夸大投资回报,错误地讲解条款,误导客户;有的不按保险条例承诺的条件处理理赔,在时间、数额方面刁难保户,甚至是贪污或挪用保费,串通保户骗赔等。许多人加入保险代理行业只是为了拉到钱、拿到钱,而缺乏为用户服务的意识和敬业精神。有的保险代理人一旦其骗局败露,便从此不再露面。记者在某投诉部门采访时,恰逢一位保户打来电话,气愤地诉说她在一个业务员花言巧语的劝说下,为家人每年交保费3681元,而两年后治病需钱,买房要钱,当她要求退保时,才如梦方醒:保费只能退给一半,此前业务员根本未曾说明过。有关部门曾规定,吉普车不得上“盗抢险”,而到处兜售车辆险的业务员却为保户上了子虚乌有的“吉普车盗抢险”,后果可想而知。

第三是法纪观念差。有的保险代理人随意扩大经营权限,自行降低费率、加大保险责任、提高手续费等。有的公司11%的投保单是代签字,这是业务员擅自代替保户在投保单上签字所致,这使得保险公司无法判别投保单签字的真伪。保险行业协会王先生对记者说,业务员在拉业务时,并不向保户出示那张说明中途退保应承担何种损失的“保单现金价值表”,只是说:“入保险就像银行存款一样,何时退都行,就是没有利息”。如此的蒙骗,带来日后大量的投诉。

一些专家建议:人民银行尽快出台“保险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在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保险从业人员电脑档案库,对有违规记录的人员要通报全市各家保险公司,其他公司不得录用;设立《保险法》投诉箱,处罚有违法行为者等等,使保险代理尽快走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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